红网时刻新闻3月17日讯(记者 肖娟)3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是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市场准入、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记者注意到,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等办法,此次是分类监管在理财公司的延续。
90分以上为1级,5级以下为高风险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12月末,全国32家理财公司存续理财产品规模30.7万亿元,占市场全部理财产品33.3万亿元的92%,理财公司已成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如何开展评级?
评级满分为100分。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方法设置了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信息科技六大评级模块,分别赋予10%、25%、25%、15%、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针对性设置加分项、扣分项、级别调整因素,对理财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办法》明确,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则分为1-6级和S级,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具体而言,评级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1级,80分(含)至90分为2级,70分(含)至80分为3级,60分(含)至70分为4级,50分(含)至60分为5级,低于50分为6级。
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或6级的理财公司为高风险理财公司。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理财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监管评级与业务挂钩,开展差异化监管
根据分类监管原则,监管评级结果是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市场准入、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监管评级结果为1级,表示理财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较为健全,出现的问题较为轻微,且能够通过改善日常经营管理来解决,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主要以非现场监管为主,优先支持创新试点类业务。
监管评级结果为2级,表示理财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基本健全,风险抵御能力良好,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需要针对性加强风险监测和提示,督促及时改进。
监管评级结果为3级,表示理财公司整体虽然基本能够抵御经营风险,但在日常管理和部分业务领域存在一定风险问题。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合理控制增量风险,促进风险早识别和早处置。
监管评级结果为4级,表示理财公司存在较多或较为严重的风险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影响持续经营。需要持续跟踪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监管纠正措施,控制增量风险与压降存量风险并重,防范风险扩散。
监管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理财公司存在非常严重的风险问题,不能正常经营。需要实时跟踪风险变化情况,从严限制和化解高风险业务,适时启动处置计划,防止风险恶化。
监管评级结果为6级,表示理财公司风险问题严峻,可能发生流动性危机,仅通过机构自救不能恢复正常经营。需要有序实施风险处置或市场退出。
理财公司因监管评级结果下降导致不再满足相应业务开展条件时,不得新增该类业务。如理财公司下一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仍未恢复,应当有序压降该类业务存量。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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