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央行二季度处罚20家拒收现金单位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佩玉 编辑:吴芳 实习生 李汶洁 2022-07-22 12:05:33
时刻新闻
—分享—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今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

近年来,人民银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人民银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佩玉

编辑:吴芳 实习生 李汶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财富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