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手头上不用的电话卡、银行卡可以卖几百元甚至上千元,遇到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你也许会认为,我只是把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并没有偷窃、抢劫,何乐而不为?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
为贯彻落实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协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金融领域“断卡”行动工作方案》,致力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什么要“断卡”?
近年来,使用银行卡、电话卡进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安全、侵蚀社会诚信根基。
断什么卡?
“卡”主要指手机卡、银行卡。
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账户(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打击谁?
打击“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惩戒措施有哪些?
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记录至个人征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我们应该怎么做?
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谨防泄露;
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银行账户实名制核验;
不要轻信他人,将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卡)借出;
不要贪图小利,出售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卡);
不要以身试法,参与贩卖银行账户(卡)等违法犯罪活动。
(综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来源: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