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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 湖南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 2019-04-29 1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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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

相关链接: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

红网时刻4月29日讯(记者 肖娟)高额“砍头息”、暴力催收、7000元3个月变50万……近年来,“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金融领域的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月28日,湖南发布公告,推动涉众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一张贷款小卡片将受害者“套牢”

借款人往往“难上岸”

近日,长沙打掉10多个套路贷团伙,解救100多名受害女性,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的侦破情况。

通过佳丽贷,整形贷,套路贷等形式,无门槛放款,在年轻女性无力偿还时采取各种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并在不同团伙之间转让债务,让她们吸食毒品,用非法的贷款将一个个年轻的女性“套牢”,其中受害女性最小的才14岁……

其中,一受害者曾是一名即将从学校毕业的职校学生,因交不起房租通过一张贷款小卡片联系了放贷人借了2000元后无力偿还之下,通过层层加码,最终被逼迫进入卖淫场所还债。

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先是通过民间借贷,后面就是一个个圈套,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长沙一法律人士表示,部分放贷人比借款人更懂法,往往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不断将本金滚雪球,这往往也是借款人后期被动,“难以上岸”的一个原因。

严禁向在校学生发放“校园贷”

“十个严禁”成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重点内容

“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侵害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经济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月28日,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对上述非法金融活动警示风险。

具体有哪些内容?公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开展或从事放贷业务;严禁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超过法律最高限额标准收取贷款利息,或以任何变相方式从事非法高利贷业务;严禁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或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借款;严禁采用故意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严禁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催收贷款……

针对近年来,涉世未深的高校学子成为部分非法金融活动的“猎物”,公告明确指出,严禁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和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实施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记者了解到,“十个严禁”是涉众型金融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请广大社会公众和各类投资者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范。

严禁相关机构充当“帮凶” 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可举报

之前,部分地区曾出现“以房养老”理财陷阱,诱骗投资者抵押房产,部分机构沦为违法金融活动的帮凶。

公告指出,严禁执业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为“套路贷”“校园贷”及非法高利贷机构平台以出具律师函、公证函、仲裁书等形式向借款人催收借款,或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诉讼、实施仲裁、办理公证及帮助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充当保护伞或以其他形式站台增信、提供协助支持。

遭遇“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该怎么办?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请持相关证据线索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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