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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保险合同需看清几个“关键期”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琼萍 编辑:吴芳 2019-04-19 0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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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应该给自己的未来加一份保障。然而,保险条款除了必看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须知外,还需注意到以下几个“期”:犹豫期、宽限期、等待期、复效期、免赔期。日前,记者邀请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业务精英王莉聊聊保险条款里面的几个“关键期”。

问:什么是保险的犹豫期?

答: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一定时间内(10个或者15个自然日),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所交保费,这段时间就是犹豫期。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有犹豫期,比如部分一年期短险、旅行意外险、家财险就没有犹豫期,如果要求退保,只能得到保单生效后的现金价值。

问:保险等待期限一般是多久?

答:保险等待期又称为观察期,是指被保险人投保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投保等骗保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大多数健康险都有等待期的规定,重疾险一般为90天或者180天,医疗险一般为30天。

问: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

答:对于长期险,在首次缴付保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往后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缴纳保费,合同继续有效。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会扣除欠缴保费。如果超过60天仍未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中止,如果出险,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合同中止的两年内,投保人可申请保单恢复效力,不过除了将欠缴保费补上,还要支付利息,而且还需要提交体检报告重新核保,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道德风险,如果体检发现有问题,有可能会被拒保、加费承保或除外责任,核保通过后,保单还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确保自身保障延续,要及时缴纳保险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琼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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