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对于实现我国“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是进一步指出,国家鼓励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并以此作为推动金融“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加快推进我省普惠金融发展,2017年12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79号,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省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感,让所有阶层、群体和各类企业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到2020年,实现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对全省贫困村要实现融资、支付、征信、保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全面覆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信用乡镇(社区)、信用村比例提高至60%以上。
为实现这些目标,在湖南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内成立湖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小组。湖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由湖南省政府金融办、湖南银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牵头设立,负责指导推进全省普惠金融工作。
《方案》对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感,对创建机会均等与惠及民生相结合,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等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罗荣 实习生 易紫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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