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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监局连开两罚单 中国人寿因多项违规被罚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 2017-02-07 10:58:1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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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2月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肖娟)应收保费与实收保费存在差额,坐支保费和人为延迟确认保费收入,通过报销保险培训餐费方式支付协议赔付费用……近日,湖南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7〕7号、8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桃源支公司”)团体业务部经理童惠明、国寿桃源支公司经理陈明武均被湖南保监局给予警告,分别被处罚款7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国寿桃源支公司承保农村小额保险,应收取的保费与实收保费存在差额。2014年至2016年9月,国寿桃源支公司因坐支保费和人为延迟确认保费收入,导致部分计生保险保费延迟至以后年度分批入帐。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国寿桃源支公司通过报销培训餐费的方式支付协议赔付费用,共4笔。

  湖南保监局认为,国寿桃源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童惠明作为国寿桃源支公司团体业务部经理,陈明武作为国寿桃源支公司经理,均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被给予警告,分别被处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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