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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湖南保监局开出9张罚单 平安财险等四家机构被罚

来源:红网 作者:朱湘平 编辑:吴芳 2016-12-01 16:10: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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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朱湘平)据湖南保监局官网信息显示,11月,湖南保监局共开出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财险冷水江支公司,人保财险常德市分公司、桃源支公司,湖南东恒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四家机构被处罚。

  资料显示,平安财险冷水江支公司2016年6月29日承保的“湘K-E99**”车辆的商业车险业务,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 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的违法行为,被湖南保监局处以罚款10万元。该公司代理渠道负责人李某,作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湖南东恒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2016年2月湖南保监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期间,向检查组提供了《湖南东恒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合同》。该合同内容与投资人向湖南保监局提供的《湖南东恒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内容不符。该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该公司陈某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此外,人保财险常德市分公司、桃源支公司分别“将实际发生的招待费列支为会议费”“虚增费用用于支付该公司单及业务拓展费用”,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湖南保监局对这两家机构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人保财险常德市分公司谈某,对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人保财险桃源支公司戴某、黎某,对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相关链接: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64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65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66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67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68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69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70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71号)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保监罚〔201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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