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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原独董涉内幕交易 证监会通报处罚结果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吴芳 2016-10-22 1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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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郭志强)10月21日,红网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湘股旗滨集团原独立董事涉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湖南证监局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在旗滨集团的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案中,公司原独立董事周金明购买公司股票行为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行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周金明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674.10元,并罚款78674.10元。

  周金明于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4月8日期间担任旗滨集团独立董事,是旗滨集团《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金明于2015年8月21日控制使用“谢某滢”账户买入“旗滨集团”31700股,获利48674.10元。

  同时,在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1月12日不到6个月的期间内,周金明利用其控制的“谢某滢”账户交易“旗滨集团”,累计买入66700股,卖出63700股,余3000股未卖出,获利为49251.43元(已扣除2015年8月21日买入旗滨集团股票的盈利)。

  中国证监会表示:“周金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和47条规定,构成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周金明内幕交易违法所得48674.10元,并处罚款48674.10元;对周金明短线交易的行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两项罚款合计78674.10元。”

  根据湖南证监局10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周金明控制“谢某滢”账户交易旗滨集团股票的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当事人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旗滨集团董事会会议记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结果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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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信息显示,周金明,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2001年8月株洲市奔龙链条厂任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出纳、会计、财务科长;2001年9月至2007年12月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评估(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8年1月至今湖南湘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主要股东、主任会计师、所长、党支部书记。

  2009年9月,周金明曾被评为长沙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优秀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他被评为长沙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三联三为”活动先进个人;他还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和湖南省注册会计师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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