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0日讯(通讯员 蒋浩)近日,交通银行长沙黄兴路支行接待了一位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与往常一样,柜员认真审核了票据信息发现,该客户需汇款的对象为“XX消费金额有限公司”,对方账号有25位,多于一般对公账号,这一特殊性引起了柜员的注意。
虽然已与客户核实了收款人及账号信息,但因该笔汇款收款人名称中涉及“消费”二字,柜员请客户填写“风险告知单”以进一步告知风险,并请客户留下联系方式,客户这才如实告知了柜员汇款详情。原来,客户3天前收到了“深圳市某区经侦大队”发来的短信,告知其涉嫌诈骗,要求其汇款4422元到指定账户。看到客户的短信,交行工作人员立马中止交易,打电话到该区经侦大队的座机号码核实情况,对方回复对此事并不知情,并介绍了该机构的正常办案流程,表示不会采取要求客户直接汇款的方式执法。随后,交行工作人员又拨打了发送该诈骗短信的手机号码了解情况,在与对方的周旋中,对方言语含糊闪避、破绽明显。至此,客户才醒悟自己差点被骗。
“在为客户办理汇款业务时,不论金额大小,我们都会仔细询问客户汇款用途,并提醒客户谨防诈骗。”交通银行长沙黄兴路支行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或银行都不会要求市民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市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遇到可疑情况可报警处理或到银行网点咨询。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蒋浩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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