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斯茅庚 通讯员 雷勇)继前不久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推行天然气用户燃气事故保险制度后,12月16日上午,长沙七家液化气经营企业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液化气用户险协议。这标志着由政府引导、企业自主选择的燃气专业保险在长沙全面推行。
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杨彩兰介绍,目前长沙天然气用户达124万户,液化气用户40万户。但燃气是易燃易爆物品,近年来,由于燃气安全事故频发,事故现场易遭破坏,责任难以认定,导致赔偿难以落实,给事故受害人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长沙推行燃气事故保险制度,将燃气用户风险共同承担,借助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确保在发生燃气事故时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燃气用户的利益。
根据协议,天然气居民用户每年只需缴纳20元保费,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一旦发生用气安全事故,就可获得单次事故最高限额150万元、多次事故累计限额300万元的赔偿;液化气居民用户每年只需缴纳10元保费,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一旦发生用气安全事故,就可获得单次事故最高限额80万元、多次事故累计限额150万元的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家庭财产直接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依照法律应承担的第三者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等。保险公司针对天然气和液化气工商用户还推出了性价比很高的专业保险。由于保险保费低、保额高,目前已有上万天然气用户购买了燃气事故保险。目前正在委托科研单位做软件,力争明年做到天然气用户可在购气点购买事故保险。
暂设五个天然气保险购买点
目前长沙地区暂设五个天然气事故保险购买地点:
伍家岭营业厅(开福区新河路336号)
时代阳光大道营业厅(时代阳光大道99号富景园综合楼一楼)
新民路营业厅(岳麓区新民路102号)
长沙市政务公开中心燃气服务窗口(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
星沙营业厅(星沙漓湘中路6号)。
来源:红网
作者:斯茅庚 通讯员 雷勇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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