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该业务主要针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光大银行可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经审核合格后在企业不归还本金的情况下,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这类业务主要适用于已经与光大银行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的小微企业,在原贷款即将到期前确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允许其不偿还本金前提下,继续续作一年。
经营食品批发的周先生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眼下生意越做越大,急需投入新的资金,原贷款即将到期需要偿还,由此产生了临时资金周转不便的局面,于是周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咨询了光大银行,客户经理在了解周先生的实际情况后,为其办理续贷手续,在不用偿还原贷款本金情况下,又可以继续使用一年。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陈翔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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