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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套人身险重疾发生率表发布 12月31日启用

来源:红网 作者:记者 朱湘平 编辑:朱湘平 2013-11-15 1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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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5日讯(记者 朱湘平)昨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由中国精算师协会编制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以下简称重疾表)正式发布。这是我国人身保险业第一套重疾表,填补了我国重疾表的空白。从2013年12月31日起,保监会将以该重疾表作为准备金评估用表,用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法定准备金评估工作。
  
  资料显示,该套重疾表共有5张表,包括6病种经验发生率男性表和女性表、25病种经验发生率男性表和女性表,以及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等3种主要重大疾病的单病种发生率参考表。
  
  保监会在“关于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在评估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应以重疾表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的下限(以下简称“评估下限”)。保险公司应根据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实际情况,在评估下限的基础上,按照审慎性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包括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ix)和因患重大疾病死亡占全部死亡的比率(kx)。
  
  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诊断标准而确认患重大疾病的概率,主要用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定价和准备金评估。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自己的疾病发生率表,重疾产品的定价和法定准备金评估,主要依靠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国外发生率数据。
  
  中国保监会表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是我国人身保险业第一套重疾表,填补了我国重疾表的空白,对于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促进产品创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具有深远影响。
  
  重大疾病保险起源于1983年的南非,一经面世即受到广泛关注并迅速发展。1995年,重大疾病保险被引入中国市场,很快发展成为我国主要保障型险种之一。数据显示,2012年,重大疾病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06亿元,为近9000万人提供了1.6万亿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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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疾险6病种:是指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有关定义所规定的第1-6种重大疾病,即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和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重疾险25病种:是指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有关定义所规定的全部25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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