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信托的基本功能包括财产转移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
信托首先是一项财产转移制度,可以用于进行财产转移。由于信托的本质是将信托财产的利益(即信托利益)赋予给受益人,而受益人又可以是委托人之外的其他人。因此,当委托人为了自己之外的第三人设立他益信托时,事实上是要将自己的财产或财产利益转移给该第三人。在公益信托的情形下,委托人事实上是要将信托财产及其利益转移给社会。信托更是一项财产管理制度,被广泛应用于进行财产管理。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而不是按照自己的需要运用信托财产,这是现代信托设计中受托人应有的法律义务。委托人可以借助受托人的投资管理活动,来达成自己的心愿。因此,委托人不仅可以通过受托人进行财产转移,更可以通过受托人进行财产管理。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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