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多家市场分析机构认为,此举将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银保渠道行业蛋糕有望做大。
据介绍,《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二是明确双方合作层级,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三是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价值和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保障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根据此前的监管规定,除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和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外,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三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简称“一对三”或“1+3”)。
针对“一对三”限制取消,中金公司分析称,2010年原银监会为管理银保渠道费用乱象,防范不当竞争,要求原则上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不得超过三个,《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在合作区域内具备线下服务能力。在2023年三、四季度监管实施的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下,银保的不当费用竞争已有效改善,2010年所规定的三家合作上限已不再必要。该机构认为,“报行合一”后取消合作公司数量上限,不仅将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保护消费者利益,产品和服务优势突出的保险公司还有望在维持较好盈利水平基础上扩大份额。
“放开1+3合作网点限制,明确市场化导向,短期将大幅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长期做大银保行业蛋糕。”东吴证券表示,预计放开“1+3”后,短期内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可以获得触达更多的网点合作机会,渠道竞争将会加剧。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在“报行合一”的约束下,中小公司无法通过费用比拼的粗放式竞争获取市场份额,产品+服务的利益面临市场化竞争考验。对客户而言,银保产品的性价比和吸引力有望提升,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有望被激活,银保渠道行业蛋糕有望做大。对于大型险企而言,可以积极探索与银行长期深度合作,探寻转型发展新路径。
信达证券认为,此举有利于银行拓宽保险机构合作范围,丰富银保产品和服务类别,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增加客户黏性。同时,也可能会加剧市场竞争,因此银行需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成本管控和风控能力,迎接机遇与挑战。
此外,针对《通知》重申“报行合一”费率管控要求,中金公司分析,《通知》明确了银行总行对筛选合作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限制银保代理佣金上限即从银行侧落实保险产品“报行合一”政策,以此进一步防止银保产品费用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有助于推动银保渠道高质量发展、维护保险公司合理利润水平。
信达证券也表示,监管部门对委托代理业务佣金率进行规范,可能会抑制一些不规范的高佣金支付行为,短期内或对部分依赖高佣金产品销售的银行中收造成一定压力,但长期来看,将有助于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引导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小洁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