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发布(泰金罚决字〔2024〕1号、2号),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0.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李明明(时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运营管理岗),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负有责任,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