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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一年多被罚款逾2000万元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高伟 编辑:吴芳 2024-03-13 09: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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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唯一一家由制造业企业发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华夏银行2024年以来高管变动频繁。据该行2023年业绩快报显示,其营业收入已经连续两年下降,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速在已公布业绩快报的A股上市银行中垫底。而在银行股大面积破净、净息差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华夏银行当前市净率在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三。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华夏银行地方分行因违法违规行为频繁被监管处罚,一年多时间里,多家分行被处以罚款合计逾2000万元。

短期内高管变动频繁

公开资料显示,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首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成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是全国唯一一家由制造业企业发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年9月,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3月6日,华夏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该行于3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鹏为该行职工监事,任期自2024年3月4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今年以来,华夏银行已多次发布关于高管变动的相关公告。1月13日,华夏银行公告称,因工作原因,关文杰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自1月12日起生效;2月20日,华夏银行公告称,因到龄退休原因,王明兰辞去该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自2月19日起生效;2月23日,华夏银行公告显示,聘任韩建红、唐一鸣为该行副行长。

值得一提的是,华夏银行现任董事长李民吉自2017年4月履职以来,即将任满7年。根据原银保监会2019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重要岗位管控,建立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对于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等,应严格实行轮岗。其中,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这意味着,李民吉面临监管规定的轮岗要求。继多位高管短期内职位变动之后,华夏银行董事长未来人选也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营业收入连续两年下降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华夏银行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润总额354.39亿元,较上年增长5.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63亿元,较上年增长5.30%。资产总额42547.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9%。负债总额39330.0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6%。截至报告期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67%,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0.06%,较上年末提高0.18个百分点。

从业绩快报公布的具体内容来看,2023年华夏银行多项指标出现下滑。其中,该行营业收入已经连续两年下滑,2023年度同比下降0.64%,2022年则显示这一指标同比下降2.15%。2023年,该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减少0.59%。此外,尽管该行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实现1.48元/股,同比增长3.50%,但其增速在已经公布2023年业绩快报的银行中垫底。

与上年相比,华夏银行2023年业绩快报披露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多项指标同比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降幅。其中,该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率由2022年的7.43%,锐减至2023年的-0.59%;该行拨备覆盖率2022年一度大幅提高8.89个百分点至159.88%,而2023年上升0.18个百分点至160.06%。

Wind数据显示,华夏银行当前市净率为0.36,在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三。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华夏银行股价自2024年开年以来累计上涨超过了10%。

地方分行频遭处罚

在营收连降两年的同时,华夏银行内控问题频出,自2023年来,其多个地方分行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罚款累计超过2000万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罚单6起。处罚机关包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原银保监会等。

截至目前,在华夏银行地方分行受到的行政处罚中,最大一笔罚款来自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包括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等多名被处罚当事人,因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个人农业担保贷款存贷挂钩”“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规范”“保险代理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2024年2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对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461万元,对其他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警告并罚款1万元至20万元不等。

2023年11月20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因为“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等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05.85元,处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决定。

2023年11月15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处以警告、处罚没款人民币234.45万元。

2023年9月26日,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多名被处罚当事人,因为“风险分类不准确;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票据业务保证金来源合规性审查不严;虚增存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80万元。

针对华夏银行业绩变动、资产质量、全年风控等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致电、致函采访,该行工作人员曾于3月5日回电称将尽快研究并回复相关问题。截至本报记者发稿,华夏银行方面尚未回复。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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