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来临,银行业刮起一股新规之风。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月2日发布的修订版《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自今日起正式施行。
20万以下个人贷款申请更便捷,个人消费贷及经营贷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用于买房借款人要担责……“三大新规”的出台,为贷款业务合规开展提供了指引。记者从长沙多家银行处了解到,目前长沙正有序推进新规落地工作,市民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也要留意新规带来的变化。
更安全,“双录”要求引入个贷
本次新规的亮点之一,在于个人贷款业务开始执行“双录”要求。
什么是“双录”?细心的市民可能会注意到,在银行营业网点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时,都有监控摄像头对此进行记录,而这正是“双录”的体现。《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都需要实施专区“双录”管理,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这一措施主要是防止银行员工利用银行私自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有银行从业人士指出,“双录”要求有助于银行开展风险管控,保障客户财产安全。
如今,“双录”要求引入个人贷款业务,对于提升个贷安全性起到积极作用。《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当面签约的,贷款人应当对签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相关影像。
长沙已有银行落地执行。记者从某国有银行长沙分行处获悉,目前该行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农户贷款借款合同面签“双录”:一是对所有线下签合同的农户贷款,全部开展面签“双录”;二是对借款人为非农户、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惠农贷款(白名单)业务,必须进行线下面签“双录”。
更方便,简化小额贷款调查流程
当前,银行业执行由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组成的贷款“三查”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通常来说,贷款调查方式以实地调查为主,然而新规出台后,办理非房贷类型的小额贷款,调查流程有望缩短。《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金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人通过非现场间接调查手段可有效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并可据此对借款人作出风险评价的,可简化或不再进行现场实地调查(不含用于个人住房用途的贷款)。
“这一规定能够简化个人贷款的流程和手续,对于有意向贷款的客户是一种利好。”长沙某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不过她也指出,简化流程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银行是否有对应的贷款产品可供选择。
更清晰,填补权责、期限盲区
记者注意到,本次新规中,对于部分办理细节作出了明确规定,让贷款事务更加清晰。
贷款资金挪用会提高银行的经营风险,新规为这一行为套上了“紧箍咒”。一方面,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情形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调整贷款利率、收取罚息、压降授信额度、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贷款人应加强对借款人资金挪用行为的监控,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归还贷款或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等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与此同时,多类贷款的期限有了明文规定。记者梳理发现,修订后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汽车贷款等的贷款期限另有规定的,继续执行相关规定。
“随着周转周期的缩短,消费者在办理贷款时要注意时长,及时做好还款计划。”上述客户经理提醒道。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星源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