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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家银行官宣!将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编辑:吴芳 2024-06-03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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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在前期个人客户信息治理及业务限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对身份信息仍不完整、不真实或个人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证件真实性存疑的个人客户依法开展业务限制。”

日前,多家银行公告表示,将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核实工作。梳理发现,截至5月底,已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银行、郑州农商银行等10余家银行发布相关公告。

具体来看,邮储银行公告表示,自2024年8月起,该行在前期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治理及业务限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对身份信息仍不完整、不真实或个人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证件真实性存疑的个人客户依法开展业务限制。核实个人客户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限。

日前,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公告表示,对存在身份信息不完善情况的客户,如未完成身份基本信息的更新,该行将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对客户名下的所有账户采取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非柜面交易、只收不付、中止金融服务等管控措施。限制非柜面交易包括限制自助设备、电子银行、银联、农信银、支付宝、财付通等现金、转账、消费等资金出账交易。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此举是为保证个人账户的真实性,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银行账户开户等个人客户金融服务采用实名制,但中间因为证件有效期过期,电话变更等,信息不再完整有效,因此需要信息核实以保障信息真实有效,对于信息不完整的限制部分业务办理,这也是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让个人获得安全的金融服务。

同时,多家银行特别指出,在个人客户信息治理期间,银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等任何方式要求客户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转账或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首条就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2024年以来,内江农村商业银行、四川洪雅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凉山农村商业银行等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处罚;浙江台州路桥农商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罚款60万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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