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推动金融发展。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是我国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和有生力量。2022年,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金额超过300万亿元,笔数超过1万亿笔。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管是支付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非银行支付业务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条例》构筑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的基础框架和主体内容,必将进一步推动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全面、科学监管,为行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一、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出台顺应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加强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引导支付机构守正创新、聚力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有力支撑。
(一)《条例》出台是进一步推动支付清算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0年,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来,我国支付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移动支付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秩序更趋规范,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支付可得性和便利性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提升。但同时,支付产业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渐显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的要求更高,产业协调发展任务更重,价格机制、产业格局、统筹治理等重大问题需要着力研究解决,部分支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支付领域监管的顶层设计,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更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支付领域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有助于持续推动支付清算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出台是推动支付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频率高、金额小,对于活跃交易、繁荣市场有重要催化作用,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新兴支付方式是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条例》统筹安全与发展,鼓励开放与竞争,进一步明确了支付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通过监管的“指挥棒”,推动支付清算行业进一步完善支付结算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数字化赋能,发挥支付基础性服务优势,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条例》出台是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支付机构在推动支付创新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但同时,个别机构存在违规经营、泄露用户信息、为涉赌涉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等行为,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条例》的出台明确了监管思路和重点,压实了监管执法依据,规范了支付机构行为,为人民银行全面加强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化解支付领域风险提供了保障,有助于推动支付机构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实现稳健发展。
二、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条例》是对近年来监管实践的总结、丰富和提升,与当前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条例》加强了对支付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的指引,大幅增强了用户权益保护力度,在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形成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是非银行支付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
(一)从法规上明确了支付机构在支付体系中的定位。作为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各有优势,既有竞争。也有分工合作,共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明确了支付机构小额便民的定位,有利于促进支付产业协调均衡发展,更有力地推动支付机构专注于主责主业,明确经营范围,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二)鼓励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为单位客户提供支付服务。《条例》鼓励支付机构发挥场景丰富、贴近小微企业的独特优势,与银行合作为单位客户提供服务,作为商业银行对公支付结算业务的重要补充。支付机构协助商业银行对传统的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创新,能够满足单位客户多样化支付需求,深化支付产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支付服务。
(三)对用户权益保护做了更严格的规定,注重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条例》把保护用户权益作为支付清算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支付机构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既要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又要采取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同时,进一步强化严监管的态势和成果,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准入和变更的监管;坚持功能性监管,强调相同业务遵守相同的规则,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规范监管检查权和检查措施,提高监管规则透明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对行业各方起到正确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三、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
广大支付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主动学习,认真领会《条例》的精神,在本机构内向全体员工做好普法宣传。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条例》条款,做好工作梳理和准备,全面、扎实贯彻《条例》要求,完善本机构相关制度建设,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精神的做法,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银行机构、清算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机构等会员单位也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在业务拓展、合作协同、合规管控中同步落实《条例》,形成全行业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媒体发文、倡议号召等方式组织行业各方认真学习落实《条例》;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进一步加强《条例》实施情况和问题的反馈,为人民银行决策提供支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支付机构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自律制度执行,促进支付清算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