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在此背景下,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力度,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辨别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是金融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职责的必答题。
凝聚行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3·15之际,红网携手湖南省银行业协会、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推出湖南金融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宣传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认知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携手共筑诚信消费环境,提振金融消费信心!
近年来,一些机构、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电话、短信、广告宣传等方式发布“可代理全额退保”相关信息,怂恿、欺骗、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通过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等。主要套路有:假冒身份、虚假宣传,欺骗客户、怂恿退保,控制客户、非法牟利,造假证据、要挟机构,切断联系、反复施压等。“代理退保”不仅扰乱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更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湖南银保监局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代理退保”行为存在以下风险:
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代理退保”后消费者丧失了风险保障,未来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二是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代理退保”者利用“信息阻断”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退保后通过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产品、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等方式实施诈骗。
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代理退保”存在泄露消费者身份、收入、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敏感隐私信息的风险,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网络借贷等活动。部分“代理退保”团伙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消费者可能遭到骚扰、恐吓、威胁。
四是信用受损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在代理投诉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贷款逾期、保费断交等合同违约,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是被列入“黑名单”,进而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和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五是法律风险。“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如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相关行为会形成当事人负面征信记录,甚至构成欺诈,使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但若被别有用心者利用,通过非正常手段“维权”,很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更大伤害。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湖南银保监局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是谨慎理性办理退保。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如遇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投诉和退保实施诈骗以及有黑恶势力进行威胁、恐吓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有疑问或需办理退保,可通过保险公司、当地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正规渠道处理,或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消费者应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对自己所提供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捏造歪曲事实。
来源:湖南银保监局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