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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央行明确:长期睡眠信用卡占比超20%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 2022-07-07 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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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

红网时刻新闻7月7日讯(记者 肖娟)“如果不想用,可以不激活,也没有信用卡年费,就当帮我完成个任务。”今后,类似的“僵尸信用卡”不能随便发了。

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信用卡业务滥发卡、重复发卡,信用卡息费收取不规范,不当采集客户信息,不当催收等行为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并且,银行应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减少消费者过度负债、以卡养卡等行为。

记者了解到,《通知》从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对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规范。

比如,信用卡息费收取不透明、不规范,不当催收等一直是消费者较为关注的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对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等”打马虎眼“的营销方式,监管要求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针对银行不合理设置信用卡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甚至不设起点,未经持卡人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的信用卡分期的,监管要求银行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持卡人息费。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规范外部合作行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严格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不得通过合作机构控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通过单一合作机构实现的信用卡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应当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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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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