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记者 冯方)6月26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2年6月第四批),79家进入本轮续展考核的支付机构中,52家支付机构通过续展审查,8家支付机构被中止续展,19家支付机构牌照被注销。
根据信息公示表,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等52家公司成功通过续展审查,支付牌照有效期延长5年至2027年6月26日。其中,涉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最多,共31家;涉及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共20家,涉及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共8家,涉及移动电话支付业务的共3家,涉及数字电视支付业务的共1家。
在未能成功续展支付牌照的公司中,汇潮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嘉联支付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续展申请审查被人民银行中止,原因是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央广网记者查阅发现,《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5种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除了被人民银行中止续展申请审查的,还有未提交申请或主动退出的。上海亿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不再续展;上海新华传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已主动退出。
此外,汇通宝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汇通宝支付”)支付牌照续展申请未被受理,不再续展,原因是该公司存在《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存在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续展申请:申请事项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供的补正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补正后仍存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记者多次拨打汇通宝支付2021年度报告提供的电话,提示接通后均无人应答。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两年来,汇通宝支付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上海、湖北、福建分公司也涉及多项被执行人信息。
(截图自人民银行网站)
来源:央广网
作者:冯方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