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9日讯 银行信用卡业务将迎来重大变革!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对信用卡息费收取、信用卡过度授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进行重点整治。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22年1月16日。
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通知》要求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捆绑签订。不得对已办理分期的资金余额再次办理分期,监管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除外。
银行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通知》要求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监测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实施严格审慎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动态管理。
关于发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同时,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此外,《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客户数据安全管理,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