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原始股骗局成为非法集资常见套路之一。这些骗局通常以公开发售股份、上市前景可期、高额回报或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更为恶劣者,会通过伪造政府批文,声称已获批准发行股票,诱骗群众参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普通投资者购买未上市企业股票的途径包括:
1、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市场,购买挂牌公司的股票;
2、与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销售原始股的行为属于非法证券活动,进而引发非法集资事件。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未上市企业股票,抵制高利诱惑,远离原始股骗局。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打非办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