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 高晨 马文婷)宣传理财产品时说得天花乱坠,产品运行时信息披露频频“藏猫猫”。普益财富上周发布的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纳入排名的100家商业银行中有51家银行没有对其运行中的产品披露任何运行公告,占比超过半数。
这份名为《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13年四季度)》的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达14185款,发行规模约为16.49万亿元,较上季度分别增长5.21%和8.42%。
在 这100家银行中,根据对2013年第四季度到期并且公布了到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的统计分析,收益能力排名前10位的银行依次是:建行、东莞银行、中 行、交行、民生、工行、兴业、浦发、广发及法兴银行(中国)。而在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规范性中排名前10位的银行依次是:农行、工行、南京银行、北京银 行、宁波银行、锦州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和邮储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排名的100家银行中有51家银行没 有对其运行中的产品披露任何运行公告,其中大部分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也存在不少银行运行信息披露严重不足的情况。即使国有银 行在信息披露中也存在严重分化,农行和工行在产品发行、到期还是运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充分性上都显著好于其他3家银行。
普益财富指出,总体来看,综合排名靠后的银行通常受制于产品发行能力低下,产品发行、到期和运行信息透明度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尤其以到期产品透明度偏低影响最大。
普益财富研究员叶林峰认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能力低下将在未来影响到期产品的数量,进而影响收益实现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为增强自身理财能力,商业银行需在扩张产品发行能力的同时提高产品定价的竞争优势以及信息披露规范性。
中 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运行信息应当是对外公布的,不应该报喜不报忧。他建议,对于理财产品的信息到底 是公开公布还是定向公布,监管部门应该有一个统一准确的规定,希望监管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等行业机构能够对此予以规范。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高晨 马文婷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