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2021年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吴芳
本文链接:http://money.rednet.cn/content/2021/10/25/10326048.html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2021年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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