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7日讯(通讯员 易月)为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近日来,交通银行推出“姣姣说消保”系列宣教内容,通过手机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名义实施资金诈骗,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盘点了几类常见的诈骗案例,以案说险,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合规理性维权。
案例一
受疫情影响,客户王女士所在单位未开工复产,无法按时偿还房贷,于是通过手机平台申请“小额贷款”暂时应急。在发起贷款申请后,自称是平台工作人员联系王女士,称卡号有误对资金进行了“冻结”,需要先给指定平台汇款2000元“认证费”才能“解冻”。王女士按要求将款项转入指定平台后再也无人响应,这时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
姣姣提醒消费者:
不法分子往往以低门槛借贷为诱导,以“认证费、解冻费”等名目实施诈骗。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导致个人信贷还款有困难的市民,可以联系银行贷款经理申请延期还款;如有贷款需求,可到正规金融机构申请,不可轻信网贷,以免受骗。
案例二
李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尊敬的XX旅客您好,您所预定的XX航班因XX原因已取消,收到短信后及时与本次航班处理专线XX联系办理退票或改签,以免耽误您的行程”,李女士立刻拨打了短信提供的号码,随后在改签链接中输入了银行卡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没过多久,手机收到资金被全部转走的短信。
姣姣提醒消费者:
市民日常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一是不要随意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向他人透露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二是不要转借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给他人使用;三是谨防网络购物,谨防钓鱼网站,要仔细验看登录网址,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不透露支付校验码等支付密码信息;四是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等含个人信息的单据,不要随意丢弃刷卡单、取款凭条,银行对账单;五是不要随意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复印件被他人非法使用;六是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业务,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案例三
一男子自称某“基金公司人员”,持相关证照在小区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声称回报高达15%的私募基金。
姣姣提醒消费者:
私募基金是通过非公开发售来募集资金的,投资起步金额100万元起。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个人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男子假冒基金公司工作人员,声称其具有私募基金的资格,拿出伪造的私募基金金融许可证,哄骗广大群众,以高利息高回报的噱头吸收社会存款,涉嫌非法集资。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应详细了解公司是否注册备案,是否有真实的项目,是否人数众多、是否承诺收益,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要轻信不法分子宣称的高额回报,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四
王大爷听周边的人介绍,说十万块可以永久免费住“养老公寓”,于是动了心思,没有跟儿女商量,将一部分用于养老的钱取出来交了“预订金”,半年后公司人去楼空,业务员电话无人接听,王大爷交的钱也无法追回。
姣姣提醒消费者:
老年人有退休金,吃穿不愁,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制造各种传销项目实施诈骗,常见的方式有免费旅游、保健品、养老计划和项目等。类似于“养老公寓”健康项目要查清是否非法集资,老年人缺少儿女陪伴,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方面知识了解较少,容易被骗。子女要多跟老人普及防诈骗和非法集资的知识,以免老年人上当,造成财产损失。
面对形形色色的诈骗手段,交通银行提醒广大消费者:
1、不要轻易相信各类网贷理财平台,如有资金需求或购买理财产品,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
2、重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绝对保险”“保证高收益”,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4、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惑,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易月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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