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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成立 强化监管工作合力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通讯员 常皓 编辑:吴芳 2020-03-17 18: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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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17日讯(记者 肖娟 通讯员 常皓)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今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正式成立。

会议指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是指导和协调机构,不改变成员单位的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不干预成员单位正常履职,对金融委办公室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和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湖南经济金融发展两大长期性和根本性工作。

加强央地合作 多地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照进现实

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之后被简称为“金融委”)的设立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之一。

之后,该设计逐渐从规划变为现实,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设立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其日常事务。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文,将在各省(区、市)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

2月以来,上海、广东、江苏、内蒙古、山东等地纷纷成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记者了解到,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研究湖南省协调机制工作机制。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张奎作为召集人主持会议,协调机制其他成员单位湖南银保监局、省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外汇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不改变具体职能划分 强化监管工作合力

记者了解到,新成立的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明确了具体组织架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议事办法和程序、该协调机制与其他单位的关系,以协调监管行为和政策,增强监管工作合力。

从工作机制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通过会议决策、成员单位执行决议的形式完成履职,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承担,通过定期例会、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以及专门工作小组的方式,实现该机制的高效有序运转。

会议要求,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共同努力,推动协调机制有效运转,服务湖南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积极落实湖南省委决策部署,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三农”和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继续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同时,要支持湖南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通讯员 常皓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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