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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被控将7.5亿元据为己有

来源:红网 编辑:吴芳 2018-07-24 1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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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至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据为己有,共计折合人民币7.5亿余元。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万余元,其中,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人民币2300万元。另外,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出具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严重;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追究姜喜运的刑事责任;以受贿罪追究赵春英的刑事责任,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追究张文凯的刑事责任,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追究孙金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姜喜运、赵春英、张文凯、孙金光及各自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被告人亲属和各界群众9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据新华网)

  延伸阅读:

  管理层收受巨资、高层“换血”、罚单不断……近年来,恒丰银行丑闻不断。

  高管落马

  姜喜运——恒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将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据为己有,共计折合人民币7.5亿余元。

  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万余元。其中,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人民币2300万元。

  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出具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严重。

  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

  2014年10月,姜喜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12日,据中共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烟台市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姜喜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7月17日至7月20日,姜喜运贪污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蔡国华——2013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间,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

  2016年,蔡国华曾卷入了一场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巨款”风波。

  2016年5月,据新华社、央广网等多家媒体报道,恒丰银行高管2015年年初通过香港某银行账户,私分了近亿元公款。其中董事长蔡国华获利大约4000万元,时任行长栾永泰获利2000余万元,副行长毕继繁获利1800万元,其他高管分获数额不一款项,而最低额在800万左右。

  2017年11月28日,山东省委宣布,蔡国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组织调查。

  人事变动

  恒丰银行现任董事长 陈颖

恒丰银行官网截图。

  2018年3月30日,烟台市委研究决定,陈颖同志任中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委员会书记。

  2018年4月26日,恒丰银行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选举陈颖为恒丰银行董事长。

  恒丰银行现任行长 王锡峰

恒丰银行官网截图。

  2017年11月28日,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锡峰拟任恒丰银行行长。

  2018年1月12日,恒丰银行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决定聘任王锡峰为恒丰银行行长。

  2018年6月22日,王锡峰就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相关链接:
  蔡国华接受调查曾卷入“恒丰银行私分巨款”事件
  山东银监局局长陈颖出任恒丰银行临时党委书记

  频收罚单

重庆银监局官网截图。

  近年来,恒丰银行频频收到罚单,不少网友戏称为“专业违规银行”。

  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的主要违规事项为违规经营、不正当吸收存款、违规办理信贷、票据业务等。2018年6月5日,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因不正当吸收存款等,被福建银监局处以280万元罚款。另外,恒丰银行嘉兴分行、重庆分行、杭州分行等也因多起违规事件遭到当地银监部门的处罚。

  恒丰银行部分最新处罚:

  2018年6月5日,恒丰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因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被重庆银监局处以80万元罚款。

  2018年6月5日,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因不正当吸收存款等,被福建银监局处以280万元罚款。

  2017年12月29日,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因存在虚增存贷款等,被罚款70万元。

  2017年12月29日,恒丰银行未经银监会批准违规开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该行安排企业代内部员工间接持有银行股份、变更股东未报批等,被罚款1560万元。

  2017年12月29日,恒丰银行在内的13家出资机构涉及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被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人民币。同时45名违规担保案件责任人被作出行政处罚。

  2017年12月29日,恒丰银行因未经银监会批准违规开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1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7566.106815万元,并处1倍罚款7566.106815万元,对其他违规行为罚款1560万元,罚没合计16692.21363万元。

  2017年4月10日,恒丰银行因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腾挪表内风险资产等,被罚款800万元。

  相关链接:
  恒丰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等被罚80万
  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因虚增存贷款等被罚70万元
  恒丰银行等13家出资机构合计被罚没13.41亿元
  恒丰银行十七宗违法违规中国银监会罚没近1.7亿

  恒丰银行简介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注册地烟台,其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总数334家;另外还发起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截至2016年末,恒丰银行总资产余额达到1.2万亿元。2017年4月28日,恒丰银行长沙分行正式对外营业。(本文综合新华网、银保监会官网、央广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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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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