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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式传销披上“虚拟货币”外衣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编辑:罗荣 2017-12-13 09: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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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走高,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传销披上了“虚拟货币”外衣。部分组织和个人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互联网代币”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

  “此类活动的主体普遍未取得合法经营权或者故意掩盖其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普遍采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公众;普遍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吸收、返回参与群众资金。一发生资金链断裂、跑路情况,参与群众很难追回资金。”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由于普通投资者缺乏对虚拟货币的基本认识与了解,部分虚拟货币特别是不具备任何价值的“山寨币”成为不法分子的敛财工具。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名义,吸引群众盲目“投资”,进而牟取暴利。今年8月,西安警方破获了一个“虚拟货币”传销案。警方调查发现,从今年3月至8月初,短短5个多月时间,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达3000余人,该传销组织非法获利8000余万元。该组织以互联网为载体,以虚拟货币钛克币为诱饵,层层发展下线非法牟利。该组织虽声称钛克币与比特币一样,产生于网络世界复杂的算法,具有不可复制性,具备现实世界的流通价值。但事实上,该组织的钛克币产生技术就掌握在公司高层的手里,只要点一点鼠标,数万枚钛克币便唾手可得。

  “山寨币”涉嫌传销的情况已在全国多地出现。据统计,截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900多起,涉案金额近300亿元。其中,以各种“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的传销犯罪比例不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各种以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的传销骗局突破了传统地域空间的限制,蔓延迅速,迷惑性、欺骗性很强,如不及时查处,将危害群众的财产安全。因此,迫切需要公安、工商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早发现早介入,把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12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发布《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一文提醒,近段时间以传销形式为手段、打着虚拟货币等旗号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频发。此类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国家工商总局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相关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本质,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发现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可根据具体情况向金融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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