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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后两期电子国债19日停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登辉 编辑:罗荣 实习生 易紫琼 2017-10-17 0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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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陈登辉)根据财政部网站发布的消息,从10月10日起开始发售的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10月19日结束。这两期国债也是今年最后的一批电子式国债,还没有购买的投资者可抓紧时间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23家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国债认购。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460亿元。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9%,最大发行额230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4.22%,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从2017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两期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和提前兑取,但不可流通转让。

  对比今年以来的国债收益,6月、7月,国债利率曾先后两次上调,8月、9月国债收益开始企稳,而这次国债利率也维持不变。从前几月国债销售的情况来看,虽然今年国债收益经过两次“加息”,但目前收益水平和银行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相比,并无多大优势,所以近几期国债发售情况也较为平淡。不过,国债的稳健、安全性和低门槛,还是吸引了相当一部分的保守型投资群体。

  国债3到5年的周期较长,有投资者咨询,如果急需用钱怎么办?对此,银行人士提醒,国债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银行将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持有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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