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外汇局对市场乱象“亮剑” 罚没3000多万警醒违规者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编辑:吴芳 2017-08-08 08:42:07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25个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严厉处罚企业虚构贸易背景逃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银行纵容虚假交易等外汇违规行为,总计处罚没款达3385.54万元人民币。

  企业虚构贸易逃汇

  监管严审核重惩处

  外汇交易真实、合法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要求,但总有不法企业往往挖空心思构造交易背景逃汇,导致外汇非法流出,造成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通报显示,2015年7月至9月,捷汇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编造采购合同,虚构进口贸易,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825.78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该公司被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成为此次通报中被处罚金最高的企业。

  【解读】相关管理部门人士表示,外汇局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简化审核单证要求,但简化单证不是放弃真实性审核,一笔真实的贸易资金收付,必须有真实货物流和资金流,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

  个人非法转移资金

  监管细申报明责任

  近些年,个人非法买卖外汇、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少人违规购买境外投资性保险、境外购房等,这迫使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个人购付汇申报内容,强化真实性审核,加大对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报显示,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祝某为逃避监管,将1291.4万港元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并转入境内本人人民币账户,涉及金额1034.74万元人民币,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被处罚款36万元人民币。

  【解读】相关管理部门人士表示,被确认拆分购汇、办理可疑结售汇交易的个人,或被纳入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这意味着两年内不再享有5万美元的个人便利化外汇额度。

  银行把不好“关口”

  责令停止相关业务

  银行作为跨境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应把好“关口”,但在利益面前,部分银行把控不严、内控缺失,未能将真实性审核职责落到实处。

  通报显示,2016年5月至7月,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在企业提交的海运提单均为复印件,收货人名称与该企业不一致,不能证明该企业拥有相关货权和真实转口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转口贸易付汇4笔,金额合计9217.69万美元。监管部门不仅对该支行处以100万元人民币罚款,更责令其停止经营对公售汇业务1年。

  【解读】相关管理部门的人士表示,当下,部分银行存在重业绩轻合规、重资金风险轻政策风险的问题,真实性审核形同虚设。作为跨境资金流动的“把关人”,银行应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外汇合规的关系,认真落实“展业原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合规性水平。

  ■据新华社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财富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