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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风暴来袭,保监会剑指理赔难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蔡平 编辑:吴芳 2017-05-17 08: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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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保监会“亮剑行动”升级 延伸至银保等渠道
  保监会继续“亮剑行动” 16家险企面临营销失信检查
  湖南银监局今年以来开44张罚单 处罚金额近千万元

  5月1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2017年继续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亮剑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整治因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市场乱象造成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以及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多、告知不到位、时效不及时等理赔难问题。

  瞄准16家保险法人机构

  2017年,保监会将继续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客户信息真实性和小额理赔服务情况,对近两年保险消费投诉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创新业务和交叉领域的监管,在规范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的基础上,将违规销售行为的检查对象延伸至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规范中介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

  据了解,此次“亮剑行动”的检查方式有三类,分别为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和回头看检查。其中,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根据近几年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消费投诉考核排名及往年“亮剑行动”检查情况,结合地区分布和市场实际,确定检查16家保险法人机构的46家分支机构(其中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6家,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0家),以及7家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

  重点关注夸大保险收益

  在专项检查中,《通知》明确,检查重点为保险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在开展保险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行为。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作虚假宣传,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而损害其合法权益,以“叫停返还型健康险”、“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调整”等为名的违规“炒停”行为,以“商业车险改革后保费增加”为由欺骗消费者提前续保商业车险的违规行为等。隐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告知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条款、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万能保险投连保险费用扣除情况等。

  其次,客户信息真实性也是重点核查内容之一。检查重点为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中记载的投保人姓名/名称、被保险人姓名/名称、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银行账号等重要客户信息是否存在缺失、虚假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客户信息等行为。

  此外,此次“亮剑行动”还将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对《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整治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多、告知不到位、时效不及时等理赔难问题以及小额理赔数据不真实问题。

  《通知》还要求,对查实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速处罚,并强化责任追究,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的同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

  声音

  监管令一道接一道 有点吃不消

  5月12日,保监会发了《关于执行保监发〔2016〕82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注册资本托管账户情况的监管;同一天,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通知》。加上5月15日发布的《通知》,在近1个月内,保监会下发的监管文件增加至11道。

  对此,长沙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和记者交流时表示:“保监会发文的频率有点高,监管严是好事,有利于行业规范和发展,但是,过于频繁也可能会影响行业创新。”

  另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品牌部负责人坦言:“保监会监管令一道接着一道,确实有点吃不消,不断有媒体提出采访要求,往往前一个文件还没有解释清楚,下一个文件的采访要求又来了。所幸,上周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通知,一旦新闻发言人制度确立,我们的压力可能会减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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