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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300多名投资者损失1300余万 长沙一P2P平台老板被判刑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编辑:吴芳 2017-03-17 08: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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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年利率高达22%,高息敛财8个月后跑路,300多名投资者损失上千万

  本报3月16日讯 通过网贷平台发布高息虚假标的,经营8个月后即跑路,长沙的P2P平台华鑫恒生导致全国300多名投资者损失1300余万元。今天,记者了解到,华鑫恒生法人代表郭海强近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承诺年利率22%

  以虚假标的吸引投资者

  资料显示,华鑫恒生网贷平台成立于2014年4月3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为郭海强与他人合资成立,其中郭海强占股51%,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同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郭海强占股67%。

  实际上,这个平台并没有获得金融主管部门的批准。郭海强自行在这个网贷平台设定各种虚假投资标的,通过网络、QQ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的年利率高达22%,以吸引投资者。

  全国各地的投资人通过这个网贷平台进行投资,绝大部分资金都是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汇入到了郭海强的私人账户,郭海强又再以更高的利率转贷给他人等方式进行营利。

  2014年12月,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对投资人还本付息,公司倒闭,郭海强还煞有介事地在网上发布了一封《致华鑫恒生客户书》,承诺在一年内追回逾期欠款,然而没多久郭海强就失联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获刑五年半

  平台关闭后,众多投资者来到长沙报案,郭海强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直到2015年8月8日,贵州省黎平县民警在县城一家酒店进行排查时,将郭海强抓获。

  湖南友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显示,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郭海强以华鑫恒生P2P为平台,非法吸收574名投资人投资共计3400余万,至平台关闭时,有329名投资人损失1300余万。

  最终,法院判决郭海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300余万。

  提醒

  投资P2P要把握几个原则

  实际上,随着前几年P2P的野蛮发展,各地都出现过网贷平台卷款跑路的情况。网贷之家行业研究员陈晓俊表示,市民在选择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把握好几个投资的基本原则,可以有效避免“踩雷”。

  一是要甄别平台的优劣,选择合规、实力雄厚的网贷平台。

  二是要注意平台的收益率。网贷平台的收益率如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一定要仔细了解标的的详情,综合判断是否靠谱,如果收益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风险会很高,一定要谨慎。目前,网贷平台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在9.5%左右。

  三是投资前要多在第三方网站查询资料、数据,关注投资者的留言,如果有逾期记录或舆情等情况,一定要慎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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