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肖娟)增设“培训费”,实际用于银行网点维护;报销“会议费”,会议未真实召开,而是用于银保业务部客户经理的团康活动及过节费开支……近日,湖南保监局公布了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吉祥人寿湘西中心支公司、湖南永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吉祥人寿湘西中心支公司在计算和发放2016年1月、2月银保客户经理绩效工资时,增设“培训费”项目,分别发放培训费50199.5元、116146.34元,合计金额166345.84元。上述培训费实际用于对相关银行网点维护。
不仅是“培训费”,“会议费”也是套取现金的手法。2016年2月,吉祥人寿湘西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分别报销会议费44352元、41934元,合计86286元。上述会议并未真实召开,而是用于银保业务部客户经理的团康活动及过节费开支。
湖南保监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规定,拟对公司处以罚款14万元,两名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的高管被警告并分别被罚款1.2万元、1.4万元。
此外,2015年、2016年,湖南永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6家分支机构任命了临时负责人,公司未于任命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湖南保监局。截至检查日2016年5月3日,上述6名临时负责人的实际任职期限已经超过3个月,被湖南保监局处以罚款1万元,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罚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