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张辉东)9月9日,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正式发布。这就是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借壳新规的《重组办法》。分析人士认为,新《重组办法》落地,将给“炒壳”降温。
记者研读《重组办法》细则时了解到,此次修改的目的是用制度和标准的“篱笆”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从主要修改内容来说,《重组办法》细化了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明确累计首次原则的期限为60个月。需要指出的是,60个月期限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以及购买标的为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情况。《重组办法》还取消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延长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以及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问责力度等。
针对上市公司因重组事项“任性停牌”“长期停牌”等问题,新《重组办法》缩短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应承诺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须披露原因。
业内人士分析,《重组办法》的细节表明,监管层确实在打击“炒壳”的同时,也在促进上市公司的资产并购行为。这些规则短期内对今年来已经终止重组的企业构成了利好,长远来说,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将更加市场化。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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