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底前湖南银行网点均需“双录”
“买理财录音录像?我经历过。”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单位的工资代发在招行,在网点办业务时经历过录音录像。之前,这项规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了试点,要求银行业从业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同期进行录音录像。事实上,湖南已有多家银行开始推广“双录”工作。
今年3·15期间,湖南省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称,湖南银监局已于去年10月23日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相关银行机构对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及其他柜面业务办理过程的声音和图像进行同步录制及保存,并明确要求城区网点(含市、区、县)于今年6月30日前,乡镇网点于今年12月31日前,实现“双录”(声音和图像)。
不仅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信托、基金等产品也在“双录”范围内。
银行 双录”工作分批进行后再推广
不过,记者了解到,长沙部分银行早已开始实施。星城一银行业人士表示,她所在的银行2013年上线了录音系统,2015年上线录影系统,目前主要对特殊人群、特殊产品进行“双录”。“65岁至80岁的客户,只能推荐低风险的国债、货基、债基等,如果客户主动要求购买较高风险的产品,10万元以上额度,行里要求双人确认。如果客户在80岁以上,原则上不能推荐任何产品。”
但她直言,“双录”工作很难一蹴而就,“首先系统要跟得上,比如录音录像的存储量就不是一个小工程;其次人力也得跟得上,客户群体基数大,因此目前行里只能分批次进行,先把特殊人群、特殊产品的‘双录’工作做好,再进行推广。”
影响 对银行与投资者既是监督也是保护
以往出现纠纷时,银行和投资者常各执一词。而推广“双录”,也可在未来出现纠纷时有证可查。实施中,银行和消费者对“双录”的态度也存差异。银行人士称,有的客户注重隐私,不太愿意录音录像,销售过程中同步实施录音录像需要的时间更多,流程更繁琐,也影响客户体验。有市民则表示,如果明确告知,愿意配合银行“双录”。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双录”,可追溯到几年前争议较大的银行“飞单”事件。销售时录音录像,既可以缓解消费举证难,又有利于鉴定各方责任。对此,银行业人士直言,这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一方面可以防止从业人员违规销售,另一方面防止投资者恶意维权。”与此同时,普及双录,或有利于金融消费者强化“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意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肖娟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