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间,由于本金为3.5亿元的一项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出现违约,方正证券发布了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风险应急预案。
预案称,方正证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中第一笔本金为3.5亿元、投资方向为光明石业股份流动资金贷款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在2015年10月21日最后还款日出现逾期无法支付的情况。根据民族证券与恒丰银行2014年9月29日签订的相关协议,涉及的七笔信托计划中,第一笔资金规模3.5亿元、投资方向为光明石业股份流动资金贷款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9月29日到期。恒丰银行应于2015年10月21日前支付该笔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投资收益。截至10月22日,民族证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此前的9月9日,民族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15062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就20.5亿元款项事项对民族证券立案调查。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民族证券分七笔累计将20.5亿元自有资金投向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的月度《证券公司综合监管报表》及2014年年度报告中,将上述投资计入银行存款,导致报送月度报表和年度报告有误。
方正证券表示,受20.5亿元款项事项影响,民族证券分类评价评级下调为CCC后仍然需要按照“不低于规定比例2倍的标准计算风险准备”,导致民族证券风控指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突破监管预警标准120%。如果信托资金无法收回,将可能进一步影响相关风控指标。该笔信托计划逾期,大额资金无法收回,对民族证券资金占用类业务规模和发展将产生一定影响,并可能影响到部分业务的开展。对于方正证券而言,鉴于公司已经实现对民族证券的实际控制,民族证券将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如民族证券对该20.5亿元款项计提部分或全部坏账准备,将可能对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应急预案中,方正证券表示,在必要时,直接对民族证券进行流动性支持,并表示已就该20.5亿元事项向公安部门报案,督促民族证券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拟督促民族证券调查融资方的资信和财务状况,了解其偿债能力,对20.5亿元款项作出谨慎判断。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吴黎华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