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降”的时机选择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是决定政策调整的主要触发因素。一是国际经济低迷促使我国以扩内需作为主攻方向恰逢其时。7月进出口总值同比负增长8.2%,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累计负增长0.7%。外需的波动性要求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可以说,我们到了以降息促使企业财务成本进一步降低、以降准促使金融机构具有更充分的金融资源调配能力、以定向降准推动金融机构支持消费的时间窗。二是利率与汇率政策配合恰逢其时。近期人民银行对人民币兑主要货币中间价报价机制实施进一步完善,势必对金融体系本外币流动性构成结构性影响,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实际上为金融体系注入了无期限流动性,可以有效增强金融机构针对货币市场波动实施流动性管理的能力。
关于“双降”的有效性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取决于传导机制的畅通性。第一,基于物价走势、实体经济部门盈利水平与名义融资成本的比较,“双降”政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营造了中性适度的货币环境,但同时需要实体经济部门的“有效”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的高效率金融服务供给加以配合。第二,考虑到生产者价格指数连续40个月以上负增长,我们需要高度关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等其他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配合,尽可能降低理论界通常所认为的货币政策存在“治理物价上行效果优于治理物价下行”非对称效应。第三,经济运行的关键因素仍然在于中国处于“新常态”环境下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的塑造,货币政策为经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真实经济增长则需要依靠实体经济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
新闻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6.4028,0.0000,0.00%)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鼓励其发挥好扩大消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