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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正式推出大额存单 个人认购门槛30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马文婷 编辑:吴芳 2015-06-03 0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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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昨天公布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自即日起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等。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就差放开存款利率这最后一跃。

  发布

  个人投资者

  认购门槛30万元

  所谓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其中,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即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则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央行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此外,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利率方面,央行表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存单利率实现市场化方式确定,是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分析

  利率市场化行至尾声

  民生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李奇霖指出,大额存单的推出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再下一城。

  大额存单作为银行主动负债管理工具,其推出意味着银行负债端自主定价能力增强,下一步是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实现利率市场化。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从整个金融改革角度来看,办法的推出是为未来存款市场的定价提供参照,投资人更是存款人。在鲁政委看来,未来大额存款有两种渠道,一种是可以提前赎回,一种是即使不能赎回,但可以转让。《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推出,宏观来看,实际上是解除存款利率管制推出的最后一个产品,标志着解除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行将完成。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告诉记者,《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加上已于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标志着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基本到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将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影响

  重塑银行业竞争格局

  事实上,作为大额存单的“先行者”,2013年末,央行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但在发行初期,由于发行利率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因此大多数银行发行的积极性不高。温彬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同业存单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的重要工具,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日趋活跃。今年以来,央行连续两次提高存款利率上限,此时放开银行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存单,会进一步提高银行负债市场化部分的比重和银行主动负债能力,也会重塑银行业竞争格局,银行竞争优势将从过去那些网点广、存款多的银行向风险管理好、资产收益高的银行转移。

  但温彬也指出,大额存单发行在提高银行主动负债能力的同时,必然导致负债成本的快速上升。为了应对利差收窄的不利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战略转型,一方面要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和效率,重视资产端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另一方面要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投资收益

  高于定期存款低于理财产品

  温彬表示,从期限来看,大额存单期限包括9个品种,比普通存款期限的7个品种多了9个月和18个月两个品种,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期限配置要求,再加上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收益较高等特征,大额存单在一定程度上会替代银行理财产品。

  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大额存单的特点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预计更偏好“安全性”、“流通性”的投资者会选择大额可转让存单。在收益率方面,预计一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利率将略高于目前银行一年期最高存款利率。大额存单的定价可参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不过,考虑到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而大额存单发行机构是银行,具有增信作用,资金更安全,收益率预计会低于理财产品。

  此外,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温彬表示,考虑到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为50万元,预计针对个人投资者发行的大额存单面额将介于30万至50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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