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孙占锋)“对持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将依法、依规限制其公积金账户2年(期间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手续)。”日前,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记者获悉,目前住房公积金部门与各市州公积金中心(查询房产信息)、省市医保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效查询机制。
近期,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发现多起职工持伪造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该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有证明材料均要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办理。若发现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对其账户限制2年内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手续。对职工已套取成功的资金,责令其全额退回,其骗取行为将上传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通报其单位进行处理。
此外,如果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出具虚假证明帮助或变相帮助本单位职工套取的,核实情况后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单位,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果相关单位或个人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针对目前社会上个别不法中介机构通过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等方式,协助他人“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这是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损害公积金中心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广大缴存职工一定要保管好房产税务和身份等信息,以防被非法获取。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监督电话85166545投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孙占锋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