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应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网络平台的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列明条款、费率及保费计算方式。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非固定收益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
保监会:拟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超
编辑:吴芳
2014-12-11 09:34:10
保险机构应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网络平台的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列明条款、费率及保费计算方式。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非固定收益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