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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松绑房贷 湖南首套房贷重回基准为大概率事件

来源:红网 作者:朱湘平 岳瑾 张添 编辑:吴芳 2014-10-01 10:39: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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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30日讯 (记者 朱湘平 岳瑾 见习记者 张添)今年以来,对于央行“救市”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而今天传闻终于变成了现实。今天下午,央行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对结清贷款的二套房,贷款可享受首套房政策优惠;购买第三套以及以上住房可以使用贷款;首套房利率最低可7折。针对此次央行松绑房贷的新政落地,湖南多家银行资深房贷专家分析,在“央妈”发令之下,湖南首套房贷款重回央行基准利率为大概率事件。
  
  专家分析:新政5大亮点
  
  针对央行此次新政,民生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管清友分析认为,此次央行银监会发文支持住房金融服务具有五大亮点。
  
  第一,之前提示的“认房不认贷”如期兑现,购房者首付资金要求下降,改善型需求短期或集中释放,一线城市、核心地段需求将明显回暖。
  
  第二,重申利率7折下限意义不大,目前银行基本对房贷实行基准利率,自由定价体系下,房贷利率触及下限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亮点在于MBS和专向金融债。银行综合负债成本高,做按揭贷款意愿不足。通过发行长期限专向金融债和MBS,可以缓解期限错配、定向降低按揭贷款资金成本,增加银行按揭贷款配置动力,房贷利率或逐步从高点回落。
  
  第四,当前政策取向是修正此前过紧政策,不宜理解为全面宽松,未来定向稳增长仍是主基调,经济下行风险缓解,四季度债市风险加大。
  
  第五,中央房地产调控思路愈发明确:不能工具化(遏制投机需求),但也不能妖魔化(坚定支持合理需求),由市场决定,分层分城施策。
  
  业内:湖南首套房贷重回基准为大概率事件
  
  “目前,分行还没有收到该政策的具体执行通知。由于马上面临国庆长假,该政策落地应该还有一段时间差。分行具体如何执行还需要等待总行的通知。”今天,建行湖南省分行、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等多家银行房贷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该新政还尚未落地湖南,湖南市场,大多数银行的首套房贷款仍为基准利率上浮5%-10%。
  
  “根据央行通知,未来,银行首套房贷款重回央行基准利率是大概率事件。但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低至7折的可能性很小。”对于此次央行房贷新政对湖南市场的影响,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住房与金融与个人信贷部负责人谭希平如此分析。
  
  “目前,银行发行的大多数理财产品年利率为5%左右。根据央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6.55%,如果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7折优惠,这相当于贷款利率仅4.585%。这意味存贷倒挂,银行将面临亏本。在盈利压力下,银行是不会愿意做这样的买卖。”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资深房贷专家分析指出。
  
  央行出手救市,湖南房地产圈迎来狂欢
  
  政策的出台在湖南房地产圈里马上炸开了锅,主流观点认为这是这是极大利好。
  
  “信贷一直是业内人士以及普通购房者判断市场的最重要指标和最关键信号,所以这一信号的释放意义巨大。”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协会首席经济学家王义高认为,在房地产市场景气情绪逐渐蔓延背景下,目前大多数房地产限购城市都已或明或暗地放松了限购措施,此次央行出台的新政,意味着限购、限贷松绑已全面放开。而在今年第三季度即将结束时发布这个消息也是有其深意的。
  
  究其原因,王义高认为,一是房地产是支柱产业,支柱产业的地位需要继续维系;二是没有土地财政难以保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土地财政大规模下滑,其收入远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土地财政的存在使得各地在楼市降温的情况下,救市的政策出台愈加频繁,力度越来越大。三是,按照今年中央两会精神以及去年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即5年内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度下滑,这显然对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不利的。
  
  对于今年仅剩的3个月,央行和银监会的及时松绑楼市、松绑限贷,不仅能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稳定和发展,还将对市场有信心提振的作用,如果再出现1-2次定向或者全面降准,楼市或将很快反弹。
  
  该政策的发布对于普通市民最大意义是什么?王义高认为,楼市利好,从一个方面来说保证了老百姓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会因资产原因导致诸多社会化问题出现。此外,对于许多购房者而言,会因政策的利好而对楼市重拾信心,贷款的便利,或将刺激一大波刚需释放,使真正需要购房的普通老百姓获得利好。
  
  相关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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