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供地率是衡量地方政府土地供应效率、集约节约用地程度的一项关键性约束指标。供地率低意味着大量批而未用土地没有得到及时利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土地供需矛盾。《2014年上半年全省供地率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通报》显示,全省2010、2011、2012、2013年的供地率分别为84.51%、74.24%、61.93%、29.06%。供地率已经实现4年全部达标的市县有:茶陵县、临澧县、古丈县等8个市县。供地率相对较低的有16个市县。批而未供土地合计56.7万亩。
省国土资源厅地产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将继续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实现全省平均供地率达标。全面推进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将加强实时监测,对制度建设滞后、工作进展不力的地区,适时开展实地检查与督办。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章盛莉
编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