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性收入增长是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最强动力。2013年湖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2516元,比上年增加550.9元,增长28%,比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增747元略低,但增幅比全省高8.6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全年增收贡献率最大,为68.8%。这一方面得益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扶贫开发使这些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使得农民在本地非农就业机会增加,本地务工收入保持了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数持续增加,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务工农民工资性收入明显提高。
其次,政策性补贴和社会保障机制持续给力。随着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等逐步上调,粮食直补、农机、家电下乡等涉农补贴进一步提高,农民从各项政策中得到的补贴收入明显增加,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2013年湖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475.6元,比上年增加92.4元,增长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