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6873.14亿元,较年初增长12.15%。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7864.82亿元,占比10.23%。
《通知》根据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将保险资金各种运用形式整合为流动性资产、股东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五个大类资产。
《通知》规定了三类比例,不同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投资单一上述资产的监管比例均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单一法人主体余额的监管比例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突破比例的,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去关于险资运用的监管过于太细,此次大类资产的划分方式有利于提高未来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
针对险资入市比例的进一步放开,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王绪瑾指出,目前是险资入市的重大机会,我国股市从2007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一直处于总体低迷的态势,即便2009年股市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小阳春”,但是仍然得不到支撑而下行。
王绪瑾表示,险资入市比例的放宽不仅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投资能力,也有利于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实际上,对险资投资进行比例管理是为了控制风险,而此次比例的放宽也意味着股市投资的风险正在逐步变小。
“实际上,我国与国际成熟市场险资入市比例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日本的比例是40%,可见,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险资投资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险资入市比例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吴芳